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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科创新生态,驱动产业新未来
精准对接高校顶尖实验室的前沿科研项目,构建“研-资-产”闭环体系,为早期科研项目提供从概念验证到原型落地的关键支持
立法协同,推动科创协同《人民日报》2025年8月14日 18版
8月初,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以下简称“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共同召开《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新闻发布会。这是长三角首部以协同立法的形式针对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制定的法规性决定,该《决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同步施行。
近期,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构建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自8月1日起施行。
《实施意见》提出,浙江将聚焦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强化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生态支撑,建立完善上下贯通、属地负责的科技创新投入持续增长机制,着力打造各类人才向往的科创高地。其中提到,建立国有企业研发费用刚性增长机制,省属国有企业研发费用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以上。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已陆续发布。为组织实施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7月31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记者从今天(8月1日)举行的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协同立法,三省一市按照“一审一表决”的方式同步审议、同步表决实施,将共同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这份《决定》。
为落实《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实施办法(试行)》(闽政〔2017〕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8〕19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关于研究科技有关工作的纪要》(〔2020〕13号)精神和按照《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实施细则(修订)》(闽科计〔2018〕1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决定启动企业研发经费投入2019年度补助和2020年度预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发布《浙江省关于科技金融赋能创新浙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举措》)。《若干举措》提到:加大与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的对接合作,探索建立“科技企业培育板”;力争到2027年新增科技领域上市企业占新增上市公司总数达80%以上;持续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推动试点基金组建及项目落地增量扩面,到2027年力争落地基金总规模达400亿元。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副司长甘小斌在新华社28日推出的“中国经济圆桌会”大型全媒体访谈节目中表示,要加快培育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高素质技术经理人队伍;完善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形成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和良好生态。
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四个强化” 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副司长甘小斌在新华社28日推出的“中国经济圆桌会”大型全媒体访谈节目中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做好“四个强化”,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安徽八部门联合推出科技金融三年行动方案 力促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中共安徽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等八部门于7月3日联合印发《金融赋能科技创新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构建适应科技创新的金融体制,强化对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推动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创新生态体系。